内江集体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导语 人事档案托管在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满足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入,具体流程详见正文。

  内江集体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一、服务对象

  人事档案托管在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 户口迁入办理条件

  1、须在内江市范围内就业,户籍不在本市的外地应届高校毕业生;

  2、就业单位须是与市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了委托存档协议的单位,且就业单位无集体户的。

  三、户口迁入所需资料

  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委托单位与市人才交流中心签订的《单位委托存档合同》复印件、存档证明。

  四、办理程序

  1、持相关材料提出迁入申请;

  2、签订入户、计划生育等协议;

  3、工作人员按程序到市中区公安分局户籍大厅办理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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