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户口登记事项哪些需要调查核实后办理?

导语 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但按规定需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审核)的 ,应当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审核)。

  公安派出所对以下情形应当受理,调查核实后办理:

  1、家庭户分户申报;

  2、恢复户口(不包括华侨以及港澳台居民回国定居、入籍、监外执行、刑满释放异地恢复)申报;

  3、迁入农村地区的户口市内迁移;

  4、公民未按规定主动注销的户口注销;

  5、出国(境)定居公民户口注销;

  6、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学期间因转学、退学、开除学籍或者肄业的户口迁移。

  公安机关对公民或者单位申报的户口登记事项,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办理:

  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且按规定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予以办理;

  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但按规定需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审核)的 ,应当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审核);

  对不符合条件或者证明材料不全的 ,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处理意见或者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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