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军人子女入户所需材料

导语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可选择具备生活条件的父亲或母亲驻军所在地申报户口登记;也可选择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可选择具备生活条件的父亲或母亲驻军所在地申报户口登记;

  也可选择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夫妻双方中一方是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一律在有常住户口的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凭以下材料入户:

  1、婴儿监护人书面申请书;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

  4、父母结婚证;

  5、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内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内江入户、户口迁移办理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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