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新生儿入户办理流程

导语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登记流程详见正文。

  内江新生儿入户办理流程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一)1周岁以内的出生的计划内新生婴儿,公安派出所应根据其父母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或计划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结婚证,当场予以办理。

  (二)超过1周岁且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申报出生登记的计划内新生婴幼儿,公安派出所应在调查核实后,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办理。

  (三)对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入户,实行“告知通报、调查审核、登记入户”制度,即:户籍所在派出所(警务室)应当受理出生申报申请,并于7个工作日内告知通报当地计生部门,同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审核、调查核实工作,并通知申报人到派出所(警务室)办理出生登记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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