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哪些人可以享受大病保险

导语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凡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个人不再额外缴费。

  保障对象:

  参加内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凡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个人不再额外缴费。

  待遇享受期: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享受期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结算方式: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结算在统筹地区内以及统筹地区外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同步即时结算。

  医保缴费时间:

  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单位应每月按时足额为您缴费。

  以个人身份已经参保,请务必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通过网上缴费(银行手机APP)、银行柜台缴费、银行协议代扣、银行自助缴费等方式完成续保缴费,否则逾期未缴费会造成中断参保,将会有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在此期间不能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内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内江医保参保指南、缴费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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