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内江市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指南

导语 内江市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流程、注意事项、申报指南详见正文。

  2022内江市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上半年和下半年均可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如下:

  上半年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1日-30日

  下半年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31日

  申报条件:

  年龄在40周岁(包含40周岁)以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获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颁发的人才表彰奖励、人才计划称号;

  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排名前5,省级科技杰出贡献奖、省级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省级自然科学奖、省级技术发明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级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排名前3;

  获得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认定;

  博士后期满出站;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博士毕业或一流建设学科博士毕业;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四川技能大师、四川工匠、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铜牌以上奖励,或在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等高技能人才;

  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或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获得省级及国家级表彰奖励,申报符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标准的有关职称。

  注意: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条件不受申报限制,但其他基本条件均应达到我省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且个人档案存于我省范围内。

  申报材料:

  《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表》;

  符合优秀青年人才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

  中央在川单位的,需出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的委托评审函(其他单位无需提供此项);

  国家规定实行人员准入控制的,需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工作业绩、能力、水平和贡献等证明材料。(申报人员根据个人申报职称选择对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应评委员会当年度公布的职称申报通知准备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申报。

  2、评审权限下放地区(单位)或自主评审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经本级评审权限管理地区(单位)或自主评审单位同意,可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申报职称专业方向须与实际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

  4、材料报送地点: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607办公室)

  5、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4月1日-30日、2022年10月8日-31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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