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内江居住证?
导语 内江市居住证分为大陆居民居住证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两种,不同的申请条件申请居住证时所需材料有所不同,具体的受理条件和办理方式详见正文。
内江市居住证办理流程一览
一、大陆居民居住证申请
1.所需材料:
申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照(白底1寸1张)。
(一)符合合法稳定就业
1、就业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情况相应材料:①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居住在租凭住房的,提供房屋租凭合同,房主居民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③居住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二)符合合法稳定住所
1、居住在自由住房已取得产权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自由住房未取得产权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交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在父母、配偶、子女的产权房屋内的,提供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房主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符合连续就读
1、就读学校出具填写有学籍编号的学籍证明;
2、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2.办理方式:
1、申请人携带以上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申报、采集居住信息6个月以上可以申领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每满1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
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
(1)受理对象:
居住在本辖区内的港澳台居民(在港澳台地区定居且不具有内地户籍的中国公民)。
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在监护人陪同下申请办理居住证。
(2)受理条件:
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居住地派出所登记实有人口信息半年。
2、申请人在居住地派出所登记实有人口信息未满半年,持“合法稳定居住”满半年
证明材料的。
3、申请人在居住地派出所登记实有人口信息未满半年,持预期将在本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
(3)办理时限:
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发放居住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4)有效期限: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