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现金垫付医疗费用结算办事指南
导语 如果遇见特殊情况,内江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了现金垫付医疗费,可以到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大厅进行费用结算。
服务对象:参加内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待遇
办理地点: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大厅
办理时间:每月1-25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申请材料:1. 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送审表。
2.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3. 医疗费用清单。
4. 出院病情证明。
5. 住院病历复印件(外伤病人提供)。
6. 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7. 参保人银行卡复印件或存折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核实医疗票据资料是否齐备。
(二)核实基本医疗待遇享受情况。
(三)初审、复审医疗费用是否符合支付范围。
(四)录入系统,审签后移交财务科拨付。
收费标准:免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内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内江医保参保指南、缴费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