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旅游:内江地区常住居民
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台湾旅游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免交身份证)
(2)军人交验军官证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意见
4.持有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5.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赴台团队旅游除外)。
6.赴台团队旅游:交验具有资质的赴台旅游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旅游团领队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由其所在组团社统一向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以及赴台旅游领队证。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内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内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719号);
威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威远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威远县东街63号);
资中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资中县重龙镇下大东街55号);
隆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隆昌县古湖办中心街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