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新生儿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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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3.父母双方户口本

4.父母双方结婚证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6.《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

7.《生育服务证》

出生后应先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作出生统计后,再申报户口

办理流程

取名-准备入户材料-入户申请-提交材料-审查核实-发证

办理地点

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内江各区公安办证大厅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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